各市建委(建設局):
為提升全省新型建筑工業化發展質量,加快新型建筑工業化標桿省建設,現將《浙江省新型建筑工業化發展質量提升行動方案(2023—2027年)》印發給你們,請認真貫徹實施。
附件:浙江省新型建筑工業化發展質量提升行動方案(2023—2027年)
浙江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
2023年4月23日
浙江省新型建筑工業化發展質量提升行動方案(2023—2027年)
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《關于大力發展裝配式建筑的指導意見》(國辦發〔2016〕71號)、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等9部門《關于加快新型建筑工業化發展的若干意見》(建標規〔2020〕8號)、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等13部門《關于推動智能建造與建筑工業化協同發展的指導意見》(建市〔2020〕60號),以及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《關于高水平推動全省城鄉建設綠色發展的實施意見》(浙委辦發〔2022〕44號)、省政府辦公廳《關于推動浙江建筑業改革創新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》(浙政辦發〔2021〕19號)等精神,圍繞新型建筑工業化全系統、全過程、全要素,加快推進建筑工業化、數字化、智能化升級,不斷提升全省新型建筑工業化發展質量,特制定本行動方案。
一、總體要求
(一)指導思想。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統領,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和省第十五次黨代會部署,緊扣高質量發展主題,堅持創新深化改革攻堅開放提升,突出全系統,更加注重專業協同和技術集成;突出全過程,更加注重策劃、設計、生產、施工、運維一體化;突出全要素,更加注重人機料法環各要素保障,不斷優化工程建設管理機制,健全技術標準體系,加快提升新型建筑工業化發展質量,在“綠色建造”低碳轉型上實干擔當,加快建成全國新型建筑工業化標桿省。
(二)主要目標。到2023年,全省新型建筑工業化全系統、全過程、全要素理念得到推廣,裝配化裝修試點、智能建造試點有序推開,“浙里建造”上線運行,工程建設管理機制得到健全,技術標準體系得到完善,新開工裝配式建筑面積居前列,占新建建筑比例達到34%以上,國家級裝配式建筑產業基地達到25家以上,建筑工業化高質量發展氛圍初步形成。
到2025年,全省新型建筑工業化創新工作有序推進,工程建設管理機制和技術標準體系不斷完善,樹立一批示范項目、示范企業和示范基地,新開工裝配式建筑面積保持前列,占新建建筑比例達到38%以上,建筑產業示范基地產能利用率、稅收、產業工人主要指標向上向好,建筑工業化發展質量顯著提升。
到2027年,全省新型建筑工業化政策保障體系和技術支撐體系更加完善,建筑工業化質量提升機制日益健全,產業基礎、技術裝備、建造能力、科技創新整體提升,培育形成一批具有較強競爭力的建筑產業現代化企業,建筑工業化、數字化、智能化水平顯著提高,新開工裝配式建筑面積繼續保持前列,占新建建筑比例達到40%以上,初步建成全國新型建筑工業化標桿省建設。
二、主要任務
(一)加強系統化策劃
1.注重前期策劃。樹立工業化理念,在明確建筑總體要求時提出裝配式建筑實施路徑,在項目建議書、可行性研究報告中單列“建筑工業化策劃”專篇,突出裝配式建筑技術可行性、安全性和經濟性,編制建筑工業化項目技術策劃指南。
2.發揮建筑師主導作用。發揮建筑師統籌協調作用,注重全系統集成和全過程聯動,提升各專業設計協同能力,提升設計水平,促進建造品質和綜合效益。鼓勵開展以建筑師主導的全過程工程咨詢,對裝配式建筑全過程或部分階段進行管理與服務。編制裝配式建筑建筑師統籌協調工作導則、裝配式建筑全過程咨詢實施方案。
3.推廣BIM全過程應用。建立BIM技術標準體系和深度要求,推廣BIM正向設計,推進BIM模型在設計、生產、施工、運維、拆改等裝配式建筑全生命周期的有效傳遞和集成應用,實現設計過程各專業數據共享、業務協同、方案優化,量化裝配式建筑評價標準BIM技術應用內容,編制裝配式建筑BIM設計規則及設計深度技術導則。
(二)加強一體化設計
4.推進標準化設計。編制裝配式建筑標準化設計標準,改變先設計后定制的模式,引導選取標準化部品部件實現建筑多樣化,滿足建筑功能需求。加大標準化部品部件應用力度,推進標準化部品部件的通用化和系列化。
5.注重全專業設計集成。在方案設計、初步設計、施工圖設計和深化設計階段,加強結構、外圍護、設備管線、內裝等多專業一體化集成設計,推進幕墻、智能化、照明等各專項設計統籌,避免二次拆分設計,發揮系統集成優勢,編制裝配式建筑設計文件編制規定。
6.推廣標準化產品。編制建筑工業化標準化產品庫入庫指南,探索構建建筑工業化標準化產品庫。開展裝配式建筑標準化部品部件課題研究,編制裝配式混凝土常用部品部件目錄。推進裝配式建筑產業基地標準化建設,提高全產業鏈中標準化產品應用程度,推廣標準化、集成化、模塊化的建筑部品部件,提升部品部件質量。
(三)加強精益化施工
7.優化施工組織。完善精益化施工組織方式,加強裝配式建筑主體結構與裝飾裝修、圍護結構、設備管線協同施工、穿插作業,提高施工現場精細化管理水平,編制裝配式建筑精益建造工藝典型案例。推廣新型建筑工業化精益建造工藝,梳理裝配式建筑適宜施工工法。
8.提升現場施工能力。加強構件和部品部件進場、施工安裝、節點連接、密封防水等關鍵部位和工序質量安全管控,注重建造質量常見問題防治,編制裝配式施工技術指引。深化鋼結構裝配式住宅建設,編制鋼結構裝配式住宅建造技術指南等。依托建筑業現代化產業學院,加強建筑工業化技能培訓,加快培育一批與新型建筑工業化相適應的建筑產業工人隊伍。
9.注重施工技術研發。引導施工企業研發與裝配式建筑相適應的吊裝、運輸與堆放、部品部件連接等新工藝新工法,研究疊合板新型支模體系和高精度模板應用、裝配式混凝土結構灌漿質量檢測和高效連接技術,推廣應用鋼筋定位鋼板等配套裝備和機具,優化構造做法,提升現場施工工業化。
10.推進智能建造。推動5G、AI智能、云計算、大數據等技術在裝配式建筑工程中集成應用,開展生產裝備、施工設備的智能化升級,鼓勵應用建筑機器人、工業機器人、智能移動終端等智能設備。指導企業建設建筑產業互聯網平臺,開發面向建筑領域的應用程序,開展預制混凝土工廠智能制造技術應用研究,編制建筑機器人應用情況白皮書等。
(四)加強裝配化裝修
11.健全技術體系。完善裝配化裝修標準、圖集、導則,健全技術支撐體系,編制裝配式內裝修設計導則、裝配化內裝修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要點。
12.統籌設計施工。推進裝配化裝修與主體結構、機電設備同步設計、同步施工、同步驗收,統籌集成廚衛、吊頂、墻地面、門窗、給排水等系統一體化設計和施工,提升各專業協同設計和施工能力。
13.提升裝配質量。加強裝配化裝修施工適宜技術、設備、機具,以及不同部品接口研究,提高部品部件裝配化施工連接質量,編制裝配化裝修施工技術要點。加強整體廚衛等模塊化部品研究,推進部品部件可拆改、可循環,提升整體裝配質量。加強交流推廣,舉辦技術交流和宣傳推廣活動。
14.應用集成部品部件。注重標準化、集成化、模塊化,積極應用整體衛浴、集成廚房、整體門窗、輕質墻板系統等集成化部品部件,逐步形成標準化、系列化、成套化部品部件體系,編制裝配式建筑用門窗安裝技術規程。
(五)加強精細化管理
15.規范評價工作。制定裝配式建筑評價管理辦法,嚴格評價認定。注重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質量,編制裝配式混凝土建筑施工圖設計文件技術審查要點。強化示范引領,修訂建筑工業化示范城市、企業、基地和項目認定辦法。完善裝配式建筑評價標準,引導推進裝配化裝修、BIM正向設計。
16.健全管理制度。完善計價依據,編制裝配化裝修工程計價依據。注重建造成本,研究分析裝配式建筑、裝配化裝修成本優化空間和降本舉措。加強質量安全,編制裝配式建筑施工質量安全監督要點、裝配式內裝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等。
17.推進數字化建設。完善業務標準,優化“浙里建造”應用場景,加快整合裝配式建筑深化設計、構件生產、現場建造等全流程的業務流、管理流、數據流,突出實戰實效。組織開發裝配化裝修應用模塊,不斷拓展應用功能。
三、保障措施
(一)加強組織領導。開展新型建筑工業化質量提升行動,是貫徹落實城鄉建設綠色發展、打造全國新型建筑工業化標桿省的重要舉措,各地、各企業要高度重視,切實加強組織領導,完善工作機制,落實落細各項任務措施,確保實現質量提升行動各項目標任務。
(二)開展創新試點。各地、各企業要積極在政府投資為主的保障性住房、醫院和學校等項目中探索新模式新試點,支持發展鋼結構裝配式住宅,打造一批AA級及以上裝配式示范項目和裝配化裝修示范項目,形成一批可復制、可推廣的經驗做法。
(三)加強政策支持。各地要完善支持新型建筑工業化發展政策舉措,在評優評先、信用激勵、科研計劃、技術推廣,以及工作考核、資金分配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,形成齊抓共管、合力推進新型建筑工業化發展的新局面。
(四)注重宣傳引導。各地要充分發揮新聞媒體輿論導向作用,加強政策解讀和技術指導,定期發布建筑工業化發展報告,舉辦技術交流會、推廣宣傳會,廣泛宣傳建筑工業化工作成效,提高社會認知度,營造各方共同關注、支持建筑工業化發展的良好氛圍。
來源:浙江省住房城鄉建設廳